2008-09-22

偶见汉字[ "的" "地" "得"] 的讨论

上网浏览时,发现这些网友评论好有趣,虽然说离题万里,倒也是令人受教了。
比如下面这个(来源:http://www.cnbeta.com/articles/65289.htm


引用匿名人士发表于2008-09-22 14:42:40的评论:
引用webbe发表于2008-09-22 14:23:32的评论:
引用匿名人士发表于2008-09-22 13:53:04的评论:
引用webbe发表于2008-09-22 13:30:49的评论:
用Windows7画图工具的我得意的飘过。。。
第二个“的”,应该是“地”,“飘过”属于动词。
不巧西厢记有同类例:《西厢记诸宫调》(卷六):平生踪迹无定着,如断蓬。听塞鸿,哑哑的飞过暮云重。 不巧我是学汉语言文学的;不巧我导师又是吕叔湘的学生;不巧吕叔湘又主张“的”“地”合并;不巧又有杨秀君、李赓钧、田小琳、倪宝元、鞠复信等学者支持这 个观点;不巧1984年发布了《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(试用)》中提倡不分“的”、“地”,都用“的”字;不巧我正好生在1986年就接受了这个教 育。。。太多的不巧了。
我95年小学毕业,当时老师对“地的得”三字的用法还强调的十分厉害,作文用错要扣分,何解楼上的86年通用的?难道九几年又改成不能通用了?但据说现在已经可以通用了,难道又改了?
“的”对于“地”“得”两字的合并从上世纪末就一直在学术界大讨论了。作为一种文化科学,是没有绝对的真理这种说法的,也就是说其实语言这种东西一直在随 着使用习惯的变化而不断变化,看看古代汉语到现代汉语的变化就能知道。所以一个字怎么用,可能在某几年是一定的,但是一旦有争议的话,则很可能发生变化。 对于这三个“的”“地”“得”,其实至今没有定论。小学的强调是为了能让孩子更好的掌握语法结构把握句子的意思,突出强调的内容。譬如“严厉的批评是必要 的”和“严厉地批评是必要的”,两句话都是正确的,但是因为助词“的”与“地”的不同所以强调的点不同,前者倾向于强调“批评”这一行为的必要,而后者倾 向于强调批评的程度——“严厉”的必要。 但是语言毕竟是一种工具,还是来用的,规范有规范的必要,但是一味的讲究规范而否定发展变化就是不对的,因此过分强调用法的行为只会在小学打基础的时候。 所以也就有了你说的一会儿强调一会儿又不强调的情况。 但这三个字也并不是所谓的“通用”,而是“的”作为助词的时候能在不给句子造成歧异的情况下能替代“地”与“得”,用通俗点的话来说就是现在这三个字不是 各管三分之一了,而是现在“的”范围变大了,能涵盖一部分的“地”和“得”了。 其实我们导师说的是,在一个结构你很把握不准的情况下,用“的”的话正确率一般会在75%以上。 《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(试用)》是确实存在的,只是在可以不分但是分的话更利于学生、孩子掌握语句的情况下,多数小学的老师还是选择了强调分。仅此而 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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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mostone.Jiang